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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法·审判动态】利用直播体育赛事推广境外网站 六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7 6:01: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袁某、雷某、齐某、陈某、高某、胡某开设赌场一案进行宣判。袁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雷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胡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0年2月以来,被告人袁某先后与境外的“BOB体育”、“KOK体育”、“火狐”、“欧宝娱乐”等网站工作人员商定,由被告人袁某负责通过网络直播体育赛事吸引中国公民观看,并在直播中介绍境外网站联系方式和充值、参赌等各种优惠,招揽吸引中国公民在境外网站注册、充值、参赌。境外网站对直播体育赛事按每场200元-500元、发展会员按累进方式向袁某付费。2020年8月,被告人袁某邀集被告人雷某、齐某、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直播体育赛事获利。

  后经被告人袁某、雷某商定,招募会计、主播等,通过上述方式为境外网站提供广告推广、发展会员的服务,境外网站按上述标准向被告人袁某、雷某付费后,被告人袁某、雷某再按直播体育赛事每场80元-200元的标准向各主播付费,余款被被告人袁某、雷某平分。

  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袁某、雷某单独或共同组织被告人齐某、陈某、高某、胡某等20余人,为多家境外网站提供广告推广、发展会员服务而直播体育赛事约5000余场次,非法获利120万余元。

  经查,被告人袁某因犯诈骗罪,于2017年被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19年7月2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对罪犯袁某予以假释。2019年7月7日,袁某被假释出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雷某、齐某、陈某、高某、胡某明知是网站,而为其提供广告推广、会员发展的服务,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袁某因不思悔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根据各被告人各自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孙文庆 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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