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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一)【1125更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27 14:29: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部分院校已经发布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在备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目标院校的博士招生简章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部分大学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更新汇总。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直接攻博: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二)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2020 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

  我校2022 年拟在机械工程(080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三个一级学科全面试行“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148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为准)。招生计划分为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其中,校内专项计划(仅接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仅接收“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招生计划单列。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申请者课程要求:硕士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并提交3000 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7.交换生除应取得互换学分,还必须修满在校期间应修学分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其余学分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完成,否则不予博士入学注册。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 年或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 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3 篇(其中至少1 篇SCI 或SSCI)。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6.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和电气工程(080800)的申请者(“校内专项计划”除外),在满足第1、2、3、4 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2021 年1 月1 日以后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被 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3 篇(其中至少1 篇SCI 或SSCI)。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

  2022 年,我校仅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和电气工程(080800)专业接收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普通招考仅接收以“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深入考察,给出总体评价并注明是否同意报考。

  报名网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 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1 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材料,具体明细如下表。电子版须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 文件,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姓名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纸质版需要完成胶装(参照学位论文要求),于2021 年12 月29 日前提交至研招办(校外考生可通过EMS邮寄,邮寄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即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2 年入学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3)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4)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2)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2022 年,我校将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形式进行。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结果将通过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反馈考生。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最终确定进入考试(考核)名单通过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022 年4 月10 日至4 月20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排查信息表》。

  《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16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 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 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2022 年 4 月 17 日至 19 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初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16日、17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复试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 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 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2022 年4 月18 日、19 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通过后一周之内考生上交体检表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根据国家研究生招考流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在2022 年3-5 月份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其中,“校内专项计划”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指标单列,不纳入各培养学院招生计划的动态分配。

  (二)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统一考试入学”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三)对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招生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学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招生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导师招生限额在通过考核的考生中确定待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数量大于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时,根据考核总分排序,对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四)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初试总成绩 300 分,其中含外语 100 分,业务课一 100 分,业务课二 100 分。复试总成绩 100 分。对于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排名。

  (五)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导师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超过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其所报考导师录取,将不予调剂录取。如果本次拟录取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对所产生的余额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次考试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

  (六)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入学)不得超过其招生限额。招生限额具体人数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览表》。

  1.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0500 元,第2-4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3000 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当地其它承办助学贷款的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30000 元)。

  2.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8000元~12000元不等)。

  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以及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纳博士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沈阳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

  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程与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军队计划:2022年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临床医学博士面向军队招收培养博士生,招生计划数为32名(含应届生限额19名),招生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军队在职干部、生长类军队院校硕士生两类考生。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干部同等对待,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

  地方计划:2022年我校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面向地方招收培养博士生,预告招生计划数为73名(具体招生人数待军委机关和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后,我校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敬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对象为非军人考生。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2.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获得硕士学位)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军队计划博士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报考地方计划博士生招生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或已通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对执业医师资格不作要求。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所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即满足我校对硕博连读生学位课平均成绩、科研能力和英语六级成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并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具体审批权限和报备流程请咨询所属政工部门。未按照相应程序申报报考资格,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长类军队院校应届硕士生报考,课程学习成绩应在本专业前50%,并填写《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未经审批,造成不能参加入学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非军人考生报考(即报考地方计划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博士报考条件外,考生须具有本科学历。

  4.海军军医大学的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聘用制文职人员、生长类硕士生报考,以校内相关部门通知文件审核要求为准。

  我校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并被报考导师推荐(需提交报考导师推荐表),再经导师所在院系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名方有效。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各院系中心和导师自行确定。

  2021年11月15日8:30至12月10日16:00,考生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凡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所持证件必须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统一用A4纸打印),并牢记报名号。

  2.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海军军医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无法录取者,考生责任自负。

  除《报名登记表》以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军队考生还需提交考生本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规定次序装订在《报名登记表》内。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2)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格检查表;在录取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证明。

  3)硕博连读(限我校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人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及拟报考导师推荐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体格检查表。

  4.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形式邮寄(以邮戳为准)或送至各院系中心(联系方式将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敬请关注,请勿将报名材料寄送研究生院),由各院系中心审核后统一交予研究生院,各院系中心将电话通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

  6.报名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拟在2022年3月上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下载打印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或未按照要求填写寄送《报名登记表》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及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1.笔试科目:①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②专业基础(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基础科目代码为2×××)。

  2.初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考生继续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指定(详见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各专业组织实施。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或5月初,具体时间、复试形式和内容请届时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格检查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新生于2022年8月下旬入学。

  1.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度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度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和生长类应届硕士生报考所需相关《推荐审批表》请咨询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4.通讯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200433;联系人:招生培养处,联系电线.其他事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目录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在录取阶段,学校可能根据计划下达和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

  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招生院系有物理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具体实施办法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校研〔2021〕13号)、《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依次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顺序投放,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3.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只招收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只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应由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1年12月份。“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交费。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通知。

  2.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按照招生院系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提交材料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6)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3.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考试或选拔。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2021]7号)。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在考试前进行,复审在录取前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报名交费成功后,无论考生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4.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5.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6.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面向国家社会需求和科技前沿,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学术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能力过硬,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教学及科技管理方面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端人才。

  2022年我院招收191名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实际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合理分配。

  同时,2022年我院继续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毕业时由联合培养高校授予博士学位,发放双方写实性的毕业证书。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计划和报名要求按我院申请联合培养的相关办法执行,具体以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2022年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均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境外获得学位者,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具体条件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1)须在报考时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学分要求,成绩优良,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

  (3)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原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培养单位和跨学科选拔,申请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③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培养单位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④提供拟接收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愿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1)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人员(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3)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1)已通过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学习(由相关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单);

  (2)近五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可以接收函为准),或同等水平科研成果,如专著、专利等。

  直博生须按要求使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以下报名流程适用于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提前通知。

  (二)报名方式:中物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请查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报考中物院院属各培养单位,“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单位代码”为“82817”,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培养单位,如“(900)中物院研究生院”或“(901)流体物理研究所”等,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等报考信息。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转导师事宜。所有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费每人次200元。同一考生有不同报名号的,仅需提交一次报名费。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报名费不予退还。

  信息采集完毕后,考生须及时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如校验未通过,须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校验通过;如为境外获得学位者无法校验通过,须单独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证明。

  申请材料需在网上提交,所有材料按序整理成PDF文件,是否寄送纸质材料详见培养单位招生要求。网报附件材料清单: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简表的最后一页应替换为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普通非定向就业考生无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符合报考条件(六)考生的简表须由所在院校签章即视为同意报考意见。

  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在读生硕士学生证(卡)扫描件。

  4.研究生阶段正式成绩单扫描版。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者提交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正式成绩单(由相关教务部门出具)。

  5.个人自述。内容涵盖申请者学业特长、学术科研经历及博士研究计划,须由申请者独立完成,中英文写作均可,1500字左右。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硕博连读生可提供开题报告,同等学力者不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推荐信:考生下载推荐信模板,邀请推荐专家填写打印后由其本人手写签字或电子签,并通过推荐专家的邮箱将推荐信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为“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博士报考推荐信”,提交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5日。

  (四)资格审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将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评分。培养单位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评分结果按比例划定复试资格名单。同等学力者须参加集中组织的《自然辩证法》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及格者无复试资格。材料审核评分结果及复试资格名单将于2022年3月中旬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

  2.复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笔试将重点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一般涉及至少两门科目内容,具体内容由培养单位学科复试小组确定;面试包括科研报告及考生对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及科研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综合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考核。对同等学力申请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内容,成绩作为参考,不记入笔试成绩。

  5.复试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我院防疫相关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面试前一般应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新生开学时由研究生院组织考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院属各培养单位按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材料审核评分及复试表现,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并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方可录取。重复录取的考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档案应由我院统一管理,按国家和我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今后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

  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普通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下同)不得超过6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不得超过8年。博士生课程学习主要在北京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生课程学习主要在相应高校进行,后期科研阶段主要在培养单位所在地进行。

  1.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后,按博士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直博生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及享受相关待遇。

  2.助学金及津贴: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助研津贴博士生每生每月原则上不低于2750元。年发12个月,各单位发放方式不同,但总数不低于上述标准。

  4.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奖8000元/学年,特别奖15000元/学年(覆盖率5%)。

  5.医疗:研究生院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单位后期限额报销门诊费。

  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我院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1.考生可通过中物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或研招网信息公开栏查阅招生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研究生院教育处及相关培养单位。

  2.2022年度我院原则上不接收外单位在职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北京市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600人,学术型博士生约450人,专业学位博士生约15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约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约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四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3.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专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考生若持国(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试时须提交认证书。

  (九)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先举行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录取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且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1.招生对象:已获得2022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仅限于学术学位专业招生。

  2.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9月份,与当年度推荐免试工作同步进行,其接收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一致。

  考生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直接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2月12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申请审核制。

  (5)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成册,于2021年12月13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或邮寄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2021年12月17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部分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7.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招生对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学术型在校硕士生,一年级在校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只允许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申请,其他专业学位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12月12日,请登陆暨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成册,于2021年12月13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递交或邮寄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1. 招生对象: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在职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3月20日,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境内博士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

  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具有复试资格考生提交两份至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五)报名考试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统一招考的复试约在2022年5月中旬举行,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各学院通知。

  4.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PPT形式);

  5.不少于7位专业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独立评分,分别去掉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各项平均分,再计算总分。

  2.复试范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0%,不高于300%,超出复试比例范围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上线%的,可按实际比例复试。

  3.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师生互选。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每年2.2万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生学费按学制收费。具体详见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以广东省物价局最后核定的为准。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科研创新,学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方案,详情可参见暨南大学研究生德育网网页(网址:,具体以学校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助金,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不享受奖助金。

  (一)考生若在博士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022年我校(院)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类。硕博连读仅面向符合2022年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我校(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详情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截止时)。

  6.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35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0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具有我校(院)学籍的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延期阶段的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基本完成,前三学期所有课程单科成绩均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或等次为“优”;

  (1)基础信息采集。凡报考我校(院)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基础信息(初次登录需要实名注册,请自己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

  (2)上传照片。请于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左侧菜单“我的照片”进入上传页面,务必上传清晰正面纯色背景一寸证件照。

  考试方式说明:我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具备2022年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生,请选择“硕博连读”,其余考生请选择“申请考核”。

  报考类别说明:①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院)学习,毕业后自主就业。②定向: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在校学习,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

  (4)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后,请在报名系统的报名列表中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并认真完善需要手工填写及签署的相关内容(“考生所在部门人事意见”处无需填写)。

  (5)下载其他报名所需材料。打开报名列表右上角“附加要求”,可在我校(院)提供给考生下载的材料处,也可在简章附件中,下载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截至目前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下同。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须含封面及内容详情页);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位考生提供教育部硕士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③签署完整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模板内容不得删改),作为考生报名信息表的附件一并上传。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及我校(院)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在网上公布。

  (3)考生必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

  (4)报名结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我校(院)将在考生报名截止后,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需通过“云考场”缴纳考生报名费及提交考生申请材料(12月中旬左右,见后续通知)。

  (1)签署完整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类别在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考生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并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学习时间的证明,作为考生报名信息表的附件一并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含封面及内容详情页);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位考生提供教育部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英语,如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托福(TOEFL)、雅思(IELTS);报考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4)硕士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

  (5)《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审查登记表》(附件4,仅限硕博连读考生)。

  (6)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北京市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各1份(专家签字处须由专家本人手写署名)。

  (9)科研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完成后须本人手写署名。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个人的知识结构与专业研究兴趣、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其后工作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攻读博士期间拟研究的问题和具体研究设想。无固定模板,考生自由撰写,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同类获奖及荣誉证书仅限提供一项最高等级证书。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务必认真准备,将以上材料分类整理,每项材料扫描或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如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以此类推。

  (2)我校(院)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报考材料真实性的核查贯穿招生考核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扫描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一经发现即按照我校(院)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研究生院组织核查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附加材料,对考生进行基本报考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报考材料有疑问,我院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各专业(学科)或导师对前述报考条件提出更高的或特殊的要求,以招生目录中的说明为准。

  我校(院)各学科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考察考生教育背景、在校期间学习经历和成绩、已有学术成果、科研情况等。

  申请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评审成绩超过60分(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材料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考生申请材料评审完成后,依据材料评审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包含外语能力考核(简称外语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简称专业考核),形式为笔试。“硕博连读”考生免于进行综合考核,其余报名及考核环节参照“申请-考核”制考生进行。

  考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予以免试: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有效期三年,截至报名截止时),分数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②本科(第二专业除外)、硕士期间攻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并获得文学学位,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小语种考生均需参加外语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基础、综合素养和学术潜质,考核科目名称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为“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复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报考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资格审核事项见后续通知。

  1.复试人选的确定。复试人选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考生名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3.复试的组织。各教研部门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4.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5.复试成绩的组成。复试成绩由外语复试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者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到研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1.我校(院)录取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我校(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类别、报考导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儒学”和“中共党史”两类专项招生,在报名阶段不予区分,复试时,由相关教研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确定录取名单。

  4.对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人事档案;对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院)将与定向培养考生和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院)规定、档案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6.招生录取过程中,对有争议的重大问题,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非定向生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学习;定向生须保证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并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学习时间。

  导师是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培养模式以导师个别指导与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学术研究能力与增强党性修养相结合。

  我校(院)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入校后,按照非定向生综合表现,我校(院)将通过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进行多元奖助。

  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档案、党组织关系等必须转入研究生院,享受我校(院)奖助贷补政策待遇。

  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党组织关系转入研究生院,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不参评我校(院)学业奖学金,不发放助学金。

  1.考生务必诚信应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年的处理;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永久取消报考我校(院)研究生资格。

  3.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院)不介入。

  4.我校(院)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

  5.如在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北京市出台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我校(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2号楼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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